{{ $t('FEZ002') }}衛生組|
一、依教育部111年12月26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4888B號函 辦理。 二、本作業流程業於99年3月31日訂定及106年7月3日修正在 案,為因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今(111)年3月3日修正發布 「空氣品質嚴重惡化警告發布及緊急防制辦法」(簡稱緊急 防制辦法),新增預警(等級細分為初級、中級)及嚴重惡 化(等級細分為輕度、中度或重度)二類別五等級,並參酌緊急防制辦法附件四之健康防護引導措施,與實務作法 配合修正作業流程及相關防護內容。 三、秋冬二季空氣中懸浮微粒指數較高,再次提醒各校(園)務 必確實執行空氣品質監測及標示(以標示板、立旗、跑馬燈 或電子看板等方式公告周知),並請校(園)業務承辦人加入 下列Line群組:(私立幼兒園由各區召集園承辦人代表加 入,其餘園所免加)「臺北市所屬機關學校空品惡化即時因 應群組」。本局除平日上、下午各轉發1次環保局空品監測 狀況提醒各校確認外,並於教育部、環保局發布空品惡化 緊急應變時措施時,同步以Line群組即時通知各校(園)應 變及回報。 四、檢送教育部令、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 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修正規定、高級中等以 下學校及幼兒園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 業流程圖、附件修正對照表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 因應空氣品質惡化處理措施暨緊急應變作業流程修正對照 表及臺北市所屬機關學校空品惡化即時因應群組QRcode各1 份
{{ $t('FEZ003') }}2023-01-09
{{ $t('FEZ014') }}2023-02-08|
{{ $t('FEZ004') }}2023-01-09|
{{ $t('FEZ005') }}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