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申請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
(二)未領有其他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之原住民學生獎學金者。
(三)於前一學期改過銷過後,無小過以上之處分。
二、獎學金項目:
學業優秀獎學金:
1、申請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2、前一學期成績證明暨獎懲紀錄(或證明)。
學生繳交申請文件於3/14(二)中午12:00前向註冊組長提出申請。
備註:為鼓勵優秀傑出學生,若符合上開學業及才藝優秀獎學金之資格者,可同時提出申請。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
1、申請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2、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
3、獲獎期間為111年4月16日至112年4月15日內之獲獎證明文件影本。(全國性競賽主辦單位需為「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發放之獎狀,其餘皆不符合本獎學金申請條件,常見不符合如下:各地方政府、OO協會/總會、教育部體育署等。)
學生繳交申請文件於3/17(五)中午12:00前向註冊組長提出申請。
備註:才藝優秀獎學金個人賽及團體賽僅能擇一申請,若同時提出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
1、申請書及身份證明文件。
2、前一學期獎懲紀錄(或證明)。
3、獲獎期間為111年4月16日至112年4月15日內之獲獎證明文件影本。(全國性競賽主辦單位需為「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所發放之獎狀,其餘皆不符合本獎學金申請條件,常見不符合如下:各地方政府、OO協會/總會、教育部體育署等。)
4、申請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者,請另行檢附競賽手冊。
學生繳交申請文件於3/17(五)中午12:00前向註冊組長提出申請。
備註:才藝優秀獎學金個人賽及團體賽僅能擇一申請,若同時提出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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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3-10
{{ $t('FEZ004') }}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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