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生輔組長
{{ $t('FEZ002') }}生輔組|
主旨:為籌組本局第1屆校園霸凌防制諮詢委員會,請貴校徵詢 有意願之學生自治會會長報名候選學生代表委員一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辦理。
二、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6條規定:「主管機關應組成校園 霸凌防制諮詢委員會(以下簡稱諮詢委員會),其任務如下:
(一)、訂定所屬學校校園霸凌防制整體計畫。
(二)、協調 及整合霸凌防制資源。
(三)、規劃辦理人員培訓。
(四)、督導 考核所屬學校校園霸凌防制計畫之實施。
(五)、處理專科以 上學校校長對學生霸凌事件之調查及審議事項。前項諮詢 委員會,由機關首長或副首長為召集人,其成員應包括具 校園霸凌防制意識之校長代表、輔導人員、教師代表、學 務人員、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 表。」
三、本屆諮詢委員會任期為2年,請貴校徵詢有意願且具校園霸凌防制意識之高中職學生自治會會長報名候選學生代表委 員,並於113年6月6日(星期四)前將報名表核章掃描後寄 送至本局承辦人樂小姐信箱:edu_pe.12@gov.taipei。 四、檢附學生代表報名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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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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