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請應試者於113年7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攜帶簡章規定之相關表件及證件(正本及影本)至本校人事室 (游藝樓二樓)進行複選資格審查(正本驗畢歸還),逾時者以棄權論。又資格不符者依簡章規定取消參加複選資格。
{{ $t('FEZ003')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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