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設立宗旨:
獎助學業品德俱優,家境清寒,且孝順父母、祖父母的學生,藉以鼓勵倡導,讓全體學生效法,進而激勵社會人士,共同弘揚社會道德,實現和諧社會。
二、申請資格
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 經政府立案之高中職在學學生
(二) 家境清寒具有中低收入戶或其他清寒證明
(三) 前一學年全學年(含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在85分以上者
三、孝行須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有下列具體之事蹟:
(一) 能長期協助家務,照顧老殘幼小,親恃久病未癒之尊親屬,經年如一而無怨尤者。
(二) 謹身節用,刻苦奮鬥,盡力侍奉父母及尊親屬,深得里鄰讚佩者。
(三) 克盡孝道,助人行孝,糾正社會不良風氣,感化頑劣具體事蹟者。
(四) 其他對待尊長之行為,符合我國固有倫理道德之精神要求,足以導引人心,見賢思齊者。
四、獎助金額及名額:
高中職學生:高中職20名,經評比通過後,每位發放新台幣6,000元整
五、申請文件:(校內申請截止時間為113.11.22(五)中午以前)
(一) 申請表
(二) 師長推薦書(請載明學生家境、孝親及就學狀況)
(三)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證件黏貼表
(四) 前一年度全學年(含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或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影本
(五) 中低收入戶證營或相關清寒證明影本
(六) 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
六、其他資訊請參考附件
{{ $t('FEZ012') }}
{{ $t('FEZ003') }}2024-09-17
{{ $t('FEZ014') }}2024-11-23|
{{ $t('FEZ004') }}2024-09-17|
{{ $t('FEZ005') }}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