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申請表收件截止日期至:113/12/27(五)中午前。
二、辦理方式
1. 申請資格:符合下表任一身分即可申請。

2. 於113學年度第1學期已獲得補助的同學,請向導師領取申請表。
於113學年度第2學期新申請的同學,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申請表或是自行下載列印申請表。
3. 由於本學期減免申辦作業提早開始,來不及申請114年度證明文件的家長,可先行填寫切結書,暫時完成申辦手續。
證明文件補交期限為114/02/14(五),如未於期限前補交,將取消其減免資格,並追繳原先減免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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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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