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生輔組、衛生組共同宣導】各類傳染病之校園防疫相關宣導
各位家長好:
一、學生只要被醫師告知疑似「傳染疾病」(如說明二)就請勿到校,並且
1.務必通報導師,提醒導師通報健康中心!
2.請痊癒之後再到校!
3.疑似傳染疾病「有通報導師者」一律核予公假!
4.如有訂購桶餐,恢復上課後請至衛生組申請桶餐退費。
二、傳染病校園請假規定如下:
1.流感(A型、B型及類流感):請感染流感者佩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補充水分及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並建議在家休息5日,並請配合佩戴口罩直至相關症狀(咳嗽、肌肉酸痛、流鼻水、喉嚨痛)解除滿24小時為止。
2.水痘:為防範學生交互傳染擴大流行,學生於皮疹一出現後至少應停止上學7天(含假日),或至所有病灶完全結痂變乾為止。
3.腸病毒:經診斷為腸病毒(含醫師確診及疑似),應請學生請假至少7天(含假日),以降低疾病傳播機會。
4.病毒性腸胃炎:諾羅病毒為病毒性腸胃炎常見致病原,具高傳染性,確診為諾羅病毒感染之教職員工生應停止上班、上課,待「症狀解除48小時後」才可恢復上班、上課。
⚠️請學生確實[在家隔離依上述指定天數至痊癒後],方可入校上課❗️❗️
三、上述指定天數如未痊癒,請再次就醫,並依醫師指示休養且痊癒後再到校。亦請再次通報【導師】轉知健康中心延長公假。
{{ $t('FEZ003') }}2025-03-28
{{ $t('FEZ014') }}2025-07-31|
{{ $t('FEZ004') }}2025-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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