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獎助對象,應具備下列資格:
(一) 經證明家境清寒或經濟負荷沉重。
(二) 前一學期智育成績達75分以上。
(三) 前一學期德行綜合表現為表現良好以上。
二、獎助名額及金額:10~20個名額,每名獲獎學生新台幣8,000~12,000元不等,視獲獎學生個別在校表現及經濟需要決定。
三、申請本獎學金請檢具下列資料,於114年06月30日前以掛號寄至協會(地址:10663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68號5樓之3)申請:
(一)申請書(含基本資料、自傳、具體事蹟說明、老師推薦函)。
(二)前一學期之學期成績單影本(需蓋教務處章)。
(三)證明文件。
四、本屆獎學金得獎名單預計於114年9月上旬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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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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