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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
相關規範如下:
(一)國中以下學校校園飲品及點心「僅可」販售具有校園食 品標章之食品。
(二)高級中等學校校園飲品及點心販售範圍,說明如下:
1、學校應依學校餐廳廚房員生消費合作社衛生管理辦法 第15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辦理,且於午餐時間不得販 售影響正餐之飲品與點心。
2、包裝食品需取得台灣優良農產品(CAS)、台灣優良食 品(TQF)、產銷履歷農產品(TAP)標章或校園食品 標章。
3、禁止供應碳酸飲料。
{{ $t('FEZ003') }}2025-12-30
{{ $t('FEZ014') }}2026-01-29|
{{ $t('FEZ004')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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