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生輔組|
主旨:
為宣導交通部115年5月31日起下修換照年齡由75歲至70歲並採分齡管理一案。
說明:
一、依據交通部公路局臺北市區監理所115年5月26日北市監駕 字第1150048786號函辦理。
二、為宣導115年5月31日實施高齡換照新制,交通部公路局已製作相關常見問答(如附件),請貴單位協助於所轄宣傳 管道配合刊出或播放,以利高齡者瞭解相關政策規定、注 意事項及鼓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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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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