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2年3月5日止。 二、研習辦理期間:112年3月27日至112年6月30日止。 三、研習時數:3小時(承辦學校若僅能提供2小時,請於申請 表上註明)。 四、本學期系列研習皆採實體方式辦理。 五、經費支應: (一)國語文學科中心支付講師鐘點費與交通費。 (二)承辦學校自行負擔講義印製費、場地費及茶水費。 六、結報期限:請於研習結束後1週內將研習回饋統計表、成果 表回傳至學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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