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5月21日臺教國署高字 第1080049118號函辦理。 二、參加對象:任教高中職藝術生活及藝術領域相關課程師 長;各場優先錄取該場共同主辦及合辦單位相關科目師 長。 三、時間地點與研習代碼:詳見實施計畫。 四、請報名教師務必確認於全教網留下正確常用信箱,以利發 送課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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