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總務處|
臺北市立明倫高級中學112 學年度第2 學期註冊三、四聯單繳費通知【繳費期間113/2/26-113/3/11】
繳費期限: 113 年2 月26 日-113 年3 月11 日
★請家長切勿重複繳費!!!!
★學校可查看繳費紀錄,家長無須列印繳費證明繳回學校。
★悠遊付繳費優惠詳情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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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四聯單收費中學費金額為0元說明: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10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179406A號函,自112學年度第2學期起,符合學費補助申請對象之學生,均不必主動申請學費補助,各校亦無需受理申請,另各校辦理學生學費補助,亦不得要求學生先行繳費,相關補助申請作業及規範請各校依據附件國教署函文辦理。
因行政院推動「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自113年2月起(112學年度下學期)實施「全面落實高中職免學費」方案,提醒軍公教家長申請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注意事項如下:「全面落實高中職免學費」方案:高中職已經全面免學費,不能再重複請領子女教育補助。
悠遊付繳費優惠如以下附件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3 年2 月20 日北市教資字第1133038808 號函文如附件: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宣導使用校園繳費系統及推動學校場域無現金繳納學雜費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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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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