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7月26日臺教國署高字 第1130081594號函核定「音樂學科中心113年學年度工作計 畫」辦理。 二、「113學年全國教師教學增能研習-探究歌仔戲」實施計 畫,請參見附件1。 三、活動辦理日期為114年3月12日(三),名額50人,本課程全 程為實作工作坊,請參與教師盡量穿著寬鬆方便大動作移 動服裝,以利學習操作。 四、本場次為重要無形文化資產課程學習,請貴校同意薦派教 師並協助課務派代,相關費用由所屬學校支應。 五、本案未盡事宜,請逕洽音樂學科中心(新北市立新北高級 中學)顏沛琳、劉韋彤小姐,連絡電話:02-285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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