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成績標準
學業成績 70 分以上,德行評價優秀
二、錄取名額與獎學金金額
每校5-10名在校學生,每名5,000元
三、所需檢附文件
申請書(請至教務處註冊組領取)
學期成績單
清寒證明
四、校內申請時間
請於114.03.26(三)放學前攜帶全部檢附文件至註冊組辦理
五、備註
如超過錄取名額學生申請,以未申請他處獎學金之同學優先
{{ $t('FEZ003') }}2025-03-12
{{ $t('FEZ014') }}2025-03-26|
{{ $t('FEZ004') }}2025-03-12|
{{ $t('FEZ005')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