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臺北市議會114年6月12日議詢教字第11406001030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規劃設計大型公開活動相關宣傳或活動影片,不論是學校、教師、學生或委託廠商製作時,應留意影音製
作軟體版本及字幕字體之選用,並於活動前詳加審閱檢視,避免出現簡體中文字幕或引用到簡體中文字畫面,請各校加強落實審查機制。
{{ $t('FEZ003') }}2025-07-25
{{ $t('FEZ004') }}2025-07-25|
{{ $t('FEZ005')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