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本府114年1月22日府授消預字第11430044432號函辦理。
二、113年5月10日晚間本市發生網紅透過社群媒體發布於微風南山廣場一帶辦理撒錢活動,引發千人以上民眾聚集,現場因踩踏、推擠,造成民眾受傷。
三、為防止是類情事再度發生,貴單位於辦理大型群聚活動時,建請參酌下列事項辦理:
(一)大型群聚活動如以單一窗口發放物資,容易引發民眾推擠受傷,建議以「分區分流」方式辦理,且不宜以撒、丟方式進行;另踩踏時常發生於大量群眾移動之過程,應有相關管制及疏導措施,例如分梯、分區、實體區隔或同方向行進……等方式,並考量活動情形及現場環境因素妥為規劃;請貴校列為辦理大型活動時重點審查項目之一。
(二)貴單位管理之場地如有突發性聚眾活動,建議於接獲消息時,立即橫向聯繫警察、消防、交通等相關單位即時瞭解及因應,並派員至現場管制、維持秩序、疏導人流與交通,並預防傷者之緊急救護事宜。
(三)另倘有活動主辦單位就未達大型群聚活動規模之活動提出申請,建議可比照大型群聚活動進行受理,並協助審查相關資料及提供建議,以維護活動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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