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設備組長
{{ $t('FEZ002') }}設備組|
一、依據「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未取得學籍
學生受教權益維護辦法」第9條第1項第1款規定,
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而未取得學籍之學生,
得持學生身分證明,比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推動學生參與
技藝競賽相關規定,享有平等參與技藝競賽之權益。
另依「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要點」第5點規定略以,
學生報名參賽資格包括「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且其實驗教育計畫課程所屬類型為技術型之應屆畢(結)業學生。」
二、承上,有關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15學年度各類學生技藝競賽」之報名方式如下:
(一)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取得學籍者:由設籍之高級中等學校
依規定採線上方式進行報名,並參加設籍學校所
舉辦之校內初賽,俾利取得參賽資格。
(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未取得學籍者:由所屬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採書面方式函報本署進行報名,
並由本署通知參賽學生,至指定學校參加資格賽;
本資格賽之報名期程,
俟五大類「115學年度之各該類學生技藝競賽實施計畫」公告後,
另案函知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進行報名事宜。
三、本案報名期限自115年4月13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至
114年5月1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請就前述二之(二)之參賽學生,
檢附「實驗教育計畫」及「競賽報名表」,另敘明相關專業領域證明及欲參賽職種。
四、如對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賽有相關諮詢或報名問題等,
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5學年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技藝(能)
精進計畫服務電話:(02)7749-5724、(02)7749-5298、(02)7749-5689。
五、檢附「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參加全國高級中等學校115學年度各類學生技藝競賽報名表」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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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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