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室|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115年10月13日北市家防兒字第1153014261號函辦理。
二、有關「關懷e起來:社會安全網」通報系統之「受理單位縣市」欄位,係指被害人居住地,請各校(園)責任通報人員確實依被害人實際居住地正確填報,避免因資料填寫錯誤,延誤後續服務提供及相關權益。
三、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3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0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1條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7條等規定,教育人員、教保服務人員及保育人員等,於執行職務或業務時知悉相關法定應通報情事,應立即依規定向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逾24小時。請各校(園)確實落實責任通報,並注意通報時
效及資料正確性,避免影響被害人接受服務及申請相關補助等權益。
四、如有通報相關疑義,可洽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專線組諮詢,電話:(02)2361-5295分機226、227,以提升通報正確性及處理效能。
{{ $t('FEZ003') }}2026-10-22
{{ $t('FEZ014') }}2026-12-22|
{{ $t('FEZ004') }}2026-10-22|
{{ $t('FEZ005')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