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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公告訊息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修正「113學年度臺北市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教師專 業學習社群召集人培訓實施計畫」初階課程及增能課程部 分場次辦理時間一案

{{ $t('FEZ002') }} 教務處|

一、依據本局113年9月12日北市教職字第1133093736號函續 辦。 二、旨揭實施計畫初階課程及增能課程部分場次,應修正辦理 時間如下: (一)初階課程國小組第2場次時間應為113年10月9日(三)上 午9時至12時。 (二)增能課程國高中職組第2場次時間應為113年10月23日 (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三、檢附旨揭實施計畫及本市113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實踐方案 跨領域社群名單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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