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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務處

註冊組公告

108學年度第1學期「高二、高三免學費」申請注意事項暨申請表下載

{{ $t('FEZ001') }} 註冊組長

{{ $t('FEZ002') }} 教務處|

108學年度(含上下學期)「免學費補助」網路財稅查調注意事項

 

一、108學年度第1學期「免學費補助暨財稅查調」的申請作業,教育部提早至6月中旬辦理。目前免學費方案仍有家庭年所得148萬元以下的排富門檻,108學年度上學期家庭年所得查調統一採計106年度;108學年度下學期家庭年所得查調統一採計107年度。

二、為便利申請作業,本學期免學費補助將以「班級」為單位於108年05月02日前調查是否申請。前一個學期已經申請者,本學期如同意續辦將不用重新寫申請表;除非家庭成員資料變更,註冊組將沿用原先的申請資料,直接上傳學生、父親、母親等三人的身分證字號,送教育部進行網路財稅查調。

三、本學期新申請家庭成員資料變更者,請向註冊組索取或至學校網站下載申請表,並於108年05月06日(一)前,繳交下列資料:

(一)本學期「免學費申請表暨切結書」。

(二)「戶口名簿影印本」或「戶籍謄本」。

四、補充說明

(一)「免學費補助」和「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兩者只能擇一申請。

(二)「身心障礙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特境家庭子女」,皆須接受網路財稅查調,以確定是否符合學雜費減免資格。

(三)「免學費補助」不是「學雜費減免」,兩個是不同的方案!

      1.學雜費減免:本減免屬於社會福利相關政策。在校學生符合特定身分資格者,經申請核准後,得減免規定金額的學費以及相關雜費

      2.免學費補助:本補助屬於12年國教學費補助政策。在校學生家庭年收入在148萬元以下者,經申請財稅查調通過,得免繳學費

      3. 「免學費補助」及「學雜費減免」採同步作業,同時符合「免學費補助」及「學雜費減免」身分的同學,先依「免學費補助」免繳學費、再依「特定身分」額度減免雜費

(四)逾期繳交申請表資料不齊全者,因無法取得家長的授權,將視同放棄申請,符合資格且有意申請的家長,請把握機會!

五、聯絡電話

註冊組長:廖怡甄,電話:(02)2596-1567分機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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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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