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一、頒發對象: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
(備註:就讀高中職一年級新生,因無高中職成績單,無法申請高中職組部分)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二、申請標準:
01、獎勵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
02、獎助部分: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三、
01、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高中組(組別代碼C):每學期31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02、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大專組、高中職組每一個學程只補助一次)
高中職組:每學期0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四、申請方式:(請擇一申請請勿重覆申請)
01、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推薦。
02、由各級學校推薦。
五、申請學生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可自行列印或至教務處影印),檢附下列資料(缺件者不接受申請)
01、112年第二學期成績單影本、申請高中職組請檢附學生證影本
02、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死亡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03、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六、申請期間:113年9月25日起至10月25日止逾時不候(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06480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85號2樓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收
七、致送獎學金:得獎者本會將專函通知,同時在基金會網站警察子女獎助學金公告即發函警察機關、學校單位公告得獎名單,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八、其他資訊可參見附件【申請辦法】及【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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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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