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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務處

註冊組公告

獎學金民間類-白曉燕文教基金會警察子女獎助學金(如需經由校內推薦,請於113.10.21中午前至註冊組辦理,逾時不候)

{{ $t('FEZ002') }} 教務處|

一、頒發對象:

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

(備註:就讀高中職一年級新生,因無高中職成績單,無法申請高中職組部分)

01、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02、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二、申請標準:

01、獎勵部分: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

02、獎助部分: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需及格。

03、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三、

01、獎勵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高中組(組別代碼C):每學期31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02、獎助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父或母因公殉職、死亡、殘廢、重傷等)(大專組、高中職組每一個學程只補助一次)

高中職組:每學期0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伍仟元整

 

四、申請方式:(請擇一申請請勿重覆申請)

01、由警政署所屬各警察機關推薦。

02、由各級學校推薦。

 

五、申請學生應詳填獎學金申請表(可自行列印或至教務處影印),檢附下列資料(缺件者不接受申請)

01、112年第二學期成績單影本、申請高中職組請檢附學生證影本

02、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死亡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03、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六、申請期間:113年9月25日起至10月25日止逾時不候(以郵戳為憑)

郵寄地址:106480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285號2樓 白曉燕文教基金會收

 

七、致送獎學金:得獎者本會將專函通知,同時在基金會網站警察子女獎助學金公告即發函警察機關、學校單位公告得獎名單,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八、其他資訊可參見附件【申請辦法】及【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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