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實研組長
{{ $t('FEZ002') }}教務處|
為鼓勵學生參加第二外語檢定考試,以檢視其學習成果,凡於113學年度(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完成語檢報名並通過檢定者,得申請報名費補助。
一、補助條件
1. 113學年度(113.08.01-114.07.31)修第二外語課程之學生。
2. 申請學生需於113學年度(113.08.01-114.07.31)完成語檢報名。
3. 申請學生需於學校提出語檢補助申請前通過檢定。
4. 注意事項:同一學生如參加不同語文檢定及級數,可重複申請,但需對應修課班級之語種。
★範例情形如下:
(1) A學生修習日語課程,並通過日語JLPT N5及N4檢定,以及日語J.TEST檢定F 級,可申請3筆補助
(2) B學生修習日語及西班牙語課程,並通過日語JLPT N5及西班牙語DELE A1檢
定,可申請2筆補助。
二、需檢附資料
1.113學年度(113.08.01-114.07.31)第二外語課程修課紀錄(如成績單影本)
2.通過證書影本。
三、申請程序:
請填寫以下以下申請,並附上檢附資料 於 115年5月15日(一)前 繳交至教務處實研組
★ 資料不齊者不受理,逾時不候。
★ 每項通過之檢定報名費申請須分別填寫一份申請表(若申請兩項,請填寫兩份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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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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