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生輔組|
主旨:
為加強宣導有礙飛航安全物體施放及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場域及相關規定,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國內各機場近來查處遙控無人機或有礙飛安物體違規案件中,偶有學校師生因不熟悉相關規定而觸法受罰,為避免類此事件發生及維護飛航安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責成本站對機場四周學校加強宣導相關規定與罰則。
二、貴校位於依據民用航空法劃定公告之松山機場四周禁止施放有礙飛航安全物體及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範圍內,非經許可施放有礙飛安物體或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活動,將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罰鍰。

{{ $t('FEZ003') }}2025-05-28
{{ $t('FEZ014') }}2025-12-31|
{{ $t('FEZ004') }}2025-09-09|
{{ $t('FEZ005') }}43|